修正「國立臺灣大學學術倫理委員會設置辦法」第2、3點規定,並自發布日施行,請查照轉知。
活動性質 公告
屬性 校內
標題 修正「國立臺灣大學學術倫理委員會設置辦法」第2、3點規定,並自發布日施行,請查照轉知。
公告內容 主旨:
修正「國立臺灣大學學術倫理委員會設置辦法」第2、3點規定,檢送修正條文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如附件,並自發布日施行,請查照轉知。
 
說明:
旨案經本校108年3月23日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討論通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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